●股权分置改革
是指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一般是上市企业非流通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给流通股东,以取得股票的流通权。
●对价(consideration)
最早出现在欧美的法律文献中,是指为了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换取另一方的承诺,所做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牺牲。在这里,对价指非流通股股东为了取得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流通的权利,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其表达方式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多少股的补偿,对价越高,流通股东得到的补偿就越多,对流通股东越有利。
●股改承诺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在推出对价方案的同时,会宣布大股东的有关承诺。根据《 上市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非流通股股东在改革方案中做出的承诺,应当与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实施监管的技术条件相适应,或者由承诺方提供履行承诺事项的担保措施。非流通股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忠实履行承诺的声明。一般而言,承诺主要涉及非流通股的流通日期、流通数量以及流通价格等方面。承诺是整个股改方面的一部分,投资者在关注具体对价的同时,应同时关注非流通股股东所做的承诺。
●以股抵债
是指控股股东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抵偿其所欠上市公司的债务,上市公司按法律规定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的一种偿债方式。简单地说,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了上市公司的资金,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一定价格偿还给上市公司,以抵消其所欠的债务,最后将用于抵消的股份依法注销,减少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资产注入
在全流通大背景下,出于各自不同的原因,部分优质上市公司大股东拥有较强的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动机。大股东资产注入,能够带来相关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提高和市盈率的降低。
一般而言,大股东注入资产的动机有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控股比例以对抗收购兼并;回避同业竞争,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政府和企业形象;对市值的关注。由于全流通后,市值反映的是真实财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都拥有通过二级市场将流动性差的优质资产反映为流动性强的股票资产的愿望,因此股东对市值、对二级市场流通平台的关注程度将超越以往。在此刺激下,大股东有动力通过资产注入,提升存量资产的价值。